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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泸州太伏中学事件深度解析 为什么大家不相信警察?

2018-04-14 08:37:17  阅读:4467+ 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唐宁
四川泸州太伏中学事件深度解析,为什么大家不相信警察?近日,四川泸州太伏中学事件迅速升温,受到广大网友的。今天小编为您做一下相关事件的深度解析,4月1日,初二学生赵鑫死在宿舍楼外。警察第一时间感到现场,对事件进行了调查,仅仅一天之内就排除他杀可能,此结果没能受到死者家属和群众的认可。随着事件的进一步发展,警察又给出结论:“有证据排除他人加害死亡”变为“无证据证明死者系他杀”,反复多变实难让大众接受。那么大众为何不相信警察所给的结论呢?

2017/04/01,四川泸州市泸县太伏镇初级中学初二学生赵鑫(或系化名)上午6时许被人发现死在宿舍楼外。4月2日,“泸县发布”公布:“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、尸表检验和调查走访,赵某损伤符合高坠伤特征,现有证据排除他人加害死亡,具体死亡原因需依法按程序待家属同意后尸体检验确认。仅一天就排除他杀?一石激起千层浪。

有人在圈中转发,说学校5个校霸活活把人打死,校霸勒索后爷爷奶奶报警,但派出所的人登记了就没管……一时间,对官方的质疑此起彼伏,特别对“排除他杀”不认可。相关文章推荐泸州太伏学生死亡事件真相 聊天记录曝光家属质疑不断泸县太伏中学坠亡事件报道 警方与家属对话录音曝光毁三观四川校园暴力事件 泸州太伏中学为何引起巨大反响?四川校园暴力事件真相揭开 泸州太伏中学学生死亡是被打死?

4月3日,“泸县发布”再次公告:“个别网民编造发布‘五名学生打死同学,其中一人已自杀’、‘孩子已经离开,全身被打得淤青死血,手脚被打断’等不实信息,造谣生事,煽动群众聚集滋事,查实唐某、李某、姚某、郑某网上造谣传谣的违法事实。

目前,无证据证明死者系他杀,其损伤符合高坠伤特征。目前,公安机关正积极与家属沟通,争取家属同意并启动尸检程序。尸检工作将严格按程序展开,检察机关全程监督,尽快查明死亡原因。”

记者了解情况是家长正寻找第三方法医参加尸检,还未达成一致。网民“我就是小小何同志”在泸县公安局官方微博“平安泸县”愤怒留言:“你们都没有尸检,就排除了他杀了?你们现在又说静待结果!前后矛盾!”

网民“要改名了呵呵”质疑:“高空坠亡只是死亡原因,什么时候可以作为证据排除他杀了?难道没有因人为外力导致坠亡的可能性?死者如果自杀请问遗书在哪?如果有校园暴力请问那几个校霸审问了吗?

警方如此敷衍判案能平民愤?”目前此事仍未立案,理由从最初“有证据排除他人加害死亡”,变为“无证据证明死者系他杀”。感觉,从“有”变“无”,一字之差,当地的责任就轻了很多。

网传的所谓“事实”:1.五个娃殴打赵鑫?2.警察殴打呼吁的群众3.政府出面“和谐”.网络双刃剑,这就凸显出来了。若真有不良执法则难逃群众雪亮的眼睛;但动机不纯者也可以借网络扇动滋事。以至于吃瓜群众难分真假,以至于舆情不以理性的态度演变。

在汹涌澎湃的自媒体时代,任何事件都可能被越传越误,信息删改的频率会以指数级递增。人难免偏听偏信,所以舆情管控才显得那么重要。但是,舆情只能合理地管理;要想人为的控制舆情,在网络时代,其后遗症就是老百姓越来越不相信有管控权力的媒体。这只能恶性循环,与批判性思维严重相悖。

吃瓜群众为啥不愿意相信官媒?这才是需要高度警惕和认真反思的。此问题不解决,这就不是最后一次。

事件三天后,地方政府终于发声(虽然法律结果未出来之前政府不能随便发声,就像雷阳案,北京电视台就包庇几位不良警察。但是,地方政府对舆情的管控明显还是经验不足吧。

这在逻辑上就不够严谨:“符合高坠伤特征”岂能和“现有证据排除他人加害死亡”?这句话就这样简单地并列在一起?既不考虑群众的心态,也不人文呀。

“赵鑫,4月1日前一夜,你究竟遇到了什么?”

答案还没出来,真相还在怀孕。但舆情已经危机重重,官媒又不能给予答案,于是,貌似半民间的“触摸泸州”终于发声了───作为一个跑了17年法治报道的记者,发几点看法,不一定完全正确,让专业人士见笑了。

1、在以往工作中,见过的自杀、他杀太多了,没有上万件也有几千件。高坠死(即跳楼、跳桥等从高处坠落的)不一定会出血,法医通俗的解释就是血有可能淤积在胸腔、腹腔,如皮肤不破损就流不出来。如有骨头戳穿皮肤的现象,也许会流血。多年前泸州十五中附近一居民楼有人跳楼,此人遗体完全没有出血,我在现场亲眼目睹。

2、背上所谓的血印有可能是尸斑,人死亡后四五小时就会出现尸斑,尸斑颜色因时间不同而不同,青红紫绿都有可能;

3、关于肢体扭曲,人从高处坠下时因强烈冲击力会导致四肢扭曲,呈现各种怪异姿势。笔者曾亲眼到殡仪馆看过一个跳桥死亡者的遗体,其右腿弯曲着架在左腿上,姿势很奇怪;

4、尸检必须家属同意再做,一般会一个月左右出结果,当天出结果绝对是谣言。有的生物检材(即死者身上的器官切片什么的)检验起来很复杂,不是像你去医院抽个血马上就能出结果的;

5、网传校长和当地派出所所长一手遮天,如属实,检察院、纪委等肯定要介入。估计校长和所长没那么大能量能一手遮天,这不是引火烧身吗?傻子才这么干。派出所上面有县公安局、市局、省厅、公安部,学校上面也有教育部,这样都能一手遮天,这么大能耐何必在乡镇里上班?

6、不少人转发时,都说晓得是5个人打死的。那建议你说清楚是哪5个人打的。你既然了解案情就有义务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,这既是法律规定,也是做人的基本准则,不能只当键盘侠;

7、发一个公安朋友的解释,原文如下:我晓得大家看了那个娃儿尸表检验的视频。这里我给大家解释一下,你们认为的被打形成的淤青,其实是尸斑。人在非正常死亡以后,像这种高坠死亡,体内有内出血,如果是背部着地,那么血液就自然下沉到背部,过了一段时间尸体冷却后,血液随之凝固,于是形成了这种现象。

同样的,如果是面部着地的话,这种淤青,就是尸斑,就会形成在正面。所以你们仔细看,他的背上那一块按道理说最应该被击打的地方(如果说是被打了),为何反而是正常的肤色?那是因为那一块是主要承重的,血液流不到那里.

而腰部,腿部等不承重的部位,就会滞留血液。我在技术中队待过几年,所以对这一块知识有些一知半解的了解,大概能解释一下。如果你们不相信我说的,那你们还可以马上打个电话给自己的医生朋友,听听他们是不是这样说的。

个人觉得,以下事实应当要及时查清:

1、建议尽快尸检,弄清死因;

2、究竟有没有校园暴力;

3、孩子高坠死是否和校园暴力有关;有人需要担责否?

4、校方知情否?在此事件中是否应担责?担多大的责任

批判性思维对舆情的巨大作用:若舆情管控的客体(如吃瓜群众)严重缺乏批判性思维,则维稳成本会居高不下,自媒体时代,你可以用特殊手段管得住大众的口,但你管不住大众的脑。思考无罪,你只有指导大众的思维走向优良的权利。太多的中国人对批判性思维缺乏起码的了解。

批判性思维示例:赵鑫之死的三种可能性:

1.他杀。不管什么原因的他杀,都该绳之以法。

2.自杀。不管什么原因的自杀,教育都难辞其咎。心理有问题则说明心理健康教育没得到重视,是不是学校办学的应试教育取向太甚所致,存一问。学校管理是否有漏洞,也暂且存疑。

3.既非他杀亦非自杀。那就是一起纯安全事故。那赵鑫何以从窗台掉下去了?逃避学校管理(晚上进出口已经上锁)准备外出上网什么的么?现在需要学校和同学提供足够证据。

追责:赵鑫已死,不要以为责任都落在他人头上啊。我觉得鲁迅实在太牛,当年的“祥林嫂”(小说《祝福》主人公)死了,当时的每个中国人都难逃鲁迅的追责,站在统治阶级一边的鲁四老爷,道统思想支配下的卫老婆子,吃瓜群众代表柳妈,貌似有知识(其实没文化)的“我”,一一均有责任。

一个中老年的祥林嫂死了还得经受文化的拷问,今天死的赵鑫是未成年,一朵花儿尚未绽放,一个或许伟大的故事尚未开始,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像有些人那样做到“绝对的冷静”的。

因为我知道,一个赵鑫死在了楼下,问题根源没找到,就还有第二个赵鑫的故事会重演,无论是校园暴力还是心理扭曲,都得向它说NO!目前,只能静待真相出笼,只能呼吁教育要及时添加国际上早已风行多年的“批判性思维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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